蓝玛斯(菲律宾)
2016-05-24 稿件来源:
2006年“长春市荣誉市民”
蓝玛斯女士,菲律宾国籍,2006年长春花园酒店总经理。
生于1950年6月5日。毕业于菲律宾圣?保罗大学,获基础教育学学士学位和菲律宾马尼拉酒店管理通用学院国际函授学校市场销售管理证书。
1996年2月蓝玛斯女士从热带国家菲律宾来到长春花园酒店,任职长春花园酒店总经理。
蓝玛斯女士有着20多年的酒店管理经验,曾任职于著名的威澌汀酒店。她把全部经验、管理知识毫无保留地教给员工。经常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亲自为员工做“领导技能”培训、“主管”培训、“以您为先”培训等, 在她的带领下,酒店取得了长春市卫生局颁发的“卫生A级单位”, 长春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代理妈妈”先进集体,吉林省旅游局颁发的“十佳酒店”等荣誉。
在1999年,蓝玛斯女士加入了市政府启动的“代理妈妈”工程,她号召各部门经理都资助了一名孩子,第一批资助了14名儿童。几年来共计资助47名儿童。对于代理的孩子,她们提供的不仅是经济方面的支援,还传授给知识和本领,为其提供英语、电脑培训。2003年,在她的倡导下,在酒店和南湖宾馆居住的德国客人以及工作在长春的外籍教师还纷纷解囊相助十位老人。他们用大家的捐款设立了长春花园酒店慈善基金,目前,基金已达人民币8万多元,这笔基金用于孩子们的学费和老人们的生活费。2004年东南亚发生海啸,她还带领酒店全体员工捐款。
鉴于蓝玛斯女士的突出贡献,在2005年5月26日,酒店被长春市政府授予“代理妈妈”先进集体称号,她本人荣立个人三等功。